严查转供电违规加价行为,“二房东”二次供电加价收费会终结吗?
2020-10-24 11: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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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东”二次供电加价收费多发。

10月24日,“广东严查转供电违规加价行为”登上今日头条广东热榜,引发社会热议,不少人跟帖留言称自己租房电费严重超标,显示电费加价行为并不鲜见,严查转供电违规加价行为的呼声高涨。此前,上海、浙江、河北、陕西等地也出台了相关政策,目标直指转供电环节加价收取电费问题。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工信厅、住建厅、商务厅、国资委、广东电网、深圳供电局7家单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降低工商业电价优惠政策确保降价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的告知书》,强调转供电主体法律责任,明确电价属于政府定价,全省各转供电主体,包括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产权人及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单位等,应当不折不扣地将国家降电价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价格法》和《电力法》都规定了不执行政府定价的处罚条款,除责令改正外,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相关部门明确,对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转供电主体,列入信用监管黑名单,依法依规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与“二次供水”一样,“二次供电”是一个奇葩的存在,原因大同小异,如“二次供水”多因为水压不足,“二次供电”多因为终端用电户不能独立开户,终端用户绕不过“转供”这道坎,加价一定程度上成为行业潜规则,有点雁过拔毛的感觉。

“二房东”转供电违规加价,说白了,终端用户缺少一个直接面对供电部门的电表,梗在了用电“最后一公里”,正是这“最后一公里”缺位,让不少终端用电户对供电部门心生怨言,倒逼供电部门有所作为。

之前,笔者调查“二房东”炒作厂租问题时知道,许多“二房东”整租后分租,一个主体对供电部门,然后分租给中小微企业,“二房东”以电力损耗等为由,自定远高于供电部门价格的收费标准,加收电费成为“二房东”重要的利润来源。加收幅度取决于“二房东”良心,有的加收幅度超倍,有的地方出现了“二房东”构陷终端用电户偷电的事情,引发无休止的法律纠纷,甚至牵出“二房东”恶势力。

国家有关部委出台过相关政策,明令禁止转供电违规加价行为。按照政策,“二房东”必须执行供电部门价格,不允许擅自加价。

而今,从一些地方重申相关政策,尤其是广东严查转供电违规加价行为来看,许多地方“二房东”二次供电并加收电费并未杜绝。可以预期的是,随着各地相关惠企政策加码,被“二房东”额外加收电费的中小微企业将走上维权路,引发举报投诉潮,意味着考验有关方面执行政策决心的时候到了。

在笔者看来,治理转供电违规加价行为,有关部门需要加大处罚力度,尽量取处罚上限,增加“二房东”违法违规成本,如能罚他个倾家荡产,甚至将转供电违规加价行为入刑,就能有效震慑相关“二房东”,让他们对相关政策产生敬畏。

2020-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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