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被二房东告上法庭,但二房东被拘一年了,法院没有给我寄传票
2019-11-27 09: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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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某忠等人涉恶犯罪团伙案成为长安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要案例。

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我和腾讯及企业跟帖者一道被告上东莞法庭,而原告罗某忠及原告公司另两位股东被抓一年了,本人一直被蒙在鼓里。

一年前的记者节前夕,从东莞长安镇两家企业获悉,我与腾讯公司及两家企业有关人员一道,被二房东罗某忠及其控股的注册资本6000万元的某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侵权,所涉的是本人公众号“茅寮屋”发表的三篇帖文《“二房东”转租厂房涨价三成多?麻烦还在后面!》《炒厂房客靠涨租赚钱?你只看到了冰山一角!》《世界工厂炒房之痛:厂租成为压垮中小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

得知消息时,某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占比53%的控股股东罗某忠、股份占比10%的股东杨某某、股份占比7%的股东黄某某三人刚刚被抓。

今年3月27日,东莞市长安镇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小组在霄边广场村委会旁开展“长安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宣传活动”,现场推出“长安镇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要案例简介”,列在首位的是“长安公安分局侦破罗某忠等人涉恶犯罪团伙案。

此举意味着确认罗某忠等人涉恶犯罪团伙案板上钉钉。

今年10月23日,当地法院开庭审理罗某忠等人涉恶犯罪团伙案。

一个月后,当地法院于11月26日开庭审理罗某忠及某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起诉本人等名誉侵权案。

蹊跷的是,被列为第一被告的本人至今没有收到当地法院任何材料。本人通过其他被告向当地法院求证过,但当地法院语焉不详。

一段时间以来,我在斟酌要不要主动联系当地法院,但征询律师意见后得到建议,如果法院不寄送材料,可以等待,不用主动联系。

被一个涉恶犯罪团伙成员及他们的公司起诉,我的第一反应是对方利用资本强势,滥用诉讼权利,混淆视听,浪费纳税人资源,意图借助司法力量,将两家受害企业报案后的刑事案件及民事官司,转向原告与本人、企业跟帖人员、腾讯之间的侵权纠纷,试图制造舆论施害的假象。

事实是,本人与所属媒体,从2018年5月份起深度介入调查珠三角厂租炒作现象,相继通过媒体和自媒体发表文章,揭露二房东炒作厂租现象,警醒社会各界关注这一严峻问题,也提醒企业在与二房东打交道时保持警惕,依据的都是事实,但发表时一律隐去了二房东公司名称、具体地址、电话和老板身份信息,以纪实和述评等方式表达意见,重在说理,这也是舆论普遍采用的合理合法表达方式,既不伤害具体二房东及其老板,又厘清真相,让公众在舆论中群体反思,推动厂房租赁市场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但罗某某及某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跟帖留言中个别出现的罗某某及某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名称,自己对号入座,认为本人、腾讯和企业有关跟帖人员名誉侵权,先是投诉到腾讯,后来提起诉讼。

其实,本人一直期待法院一纸传票,想全程见证一个二房东团伙覆灭,更想在诉讼中还自己一个清白。

听同为被告的企业主说,法官当庭征求原告方律师意见,问是否撤诉。

我倒希望对方不要撤诉,我想让判决书公开上网,等待罗某忠及某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具体信息披露的那一天。

201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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