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收入比里的乡村短板:广东城乡差距有点大
2020-12-28 01:26:47
  • 0
  • 0
  • 0
  • 0

乡村产业振兴是缩小城乡差距的关键。余兆宇 摄

12月26日,2020第十五届中国全面小康论坛在广东中山举行,在题为“区域发展与经济发展新格局”的分论坛上,中国农业风险管理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中国农业研究院副院长张红宇说,找到了城乡协调发展的中山样本。

此前,张红宇对浙江嘉兴城乡协调发展样本印象深刻,嘉兴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66。其中,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194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413元。

但分析2019年中山城乡居民收入比后发现,中山样本比嘉兴更优,城乡居民收入比只有1.49。其中,中山市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502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27元。

张红宇的研究为小康建设提供了一个引人瞩目的观察角度,就是透过城乡居民收入比看小康,重点观察城乡协调发展度。

查阅有关省市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拼接各地城乡居民收入比指标,笔者发现,城乡协调发展度表现出较大反差。

有关省市区城乡居民收入比。

中国第一个GDP破10万亿元的省份广东,城乡居民收入比高达2.56,大大高于经济发达的江浙沪,其中江苏2.25、浙江2.01、上海2.22。

广东2019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118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有18818元,城乡天差地别。

将广东与浙江城乡居民收入进行对比,可以发现,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浙江(60182元)是广东(48118元)的1.25倍;但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浙江(29876元)是广东(18818元)的1.59倍。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相对不足,拖了广东城乡协调发展后腿。

经济最发达的广东城乡居民收入比高高在上,主要原因在于,经济发达的珠三角与经济相对落后的粤东西北同在,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水平较高的珠三角常住人口相对较多,拉高了广东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放大了全省城乡差距。

将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取样调查,能看出粤东西北地区农民收入短板。

韶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634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940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93。

梅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235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447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78。

云浮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807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646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61。

以云浮与中山相比,尽管两市城乡居民收入比相差不大,但中山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云浮的1.96倍,中山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云浮的2.11倍。

再以韶关与广东全省水平对比,全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韶关的1.47倍,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韶关的1.11倍,显示粤东西北农民可支配收入低是拉低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关键。

这意味着,仅以城乡居民收入比看城乡协调发展是不够的,需要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前提下城乡协同推进,在做大经济蛋糕基础上分好蛋糕,让城乡居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2020-12-27

 
最新文章
相关阅读